车间里的灭火器,多数是"门口两具、走道两具"这么摆出来的,型号随手买,位置看哪儿空。真到用的时候才发现三件事:型号不对、离得远、压力表早掉到红区。这篇文章把选型、定级、算量、布点、检查维修报废这条链一次讲完,中间的每个数都能在标准里找到出处。
先分清火灾种类。按 GB/T 4968-2008《火灾分类》,火灾分六类:A 类固体物质火灾、B 类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C 类气体火灾、D 类金属火灾、E 类带电火灾、F 类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冷轧、酸洗车间里实际会遇到的是四类:电缆、纸箱、木托盘、油布这类固体燃烧是 A 类;液压油、齿轮油、轧制油、乳化液里的油相燃烧是 B 类;酸洗时钢与酸反应析出的氢气,以及切割用的乙炔、天然气燃烧是 C 类;配电柜、电机、控制柜带电燃烧是 E 类。F 类只在食堂,D 类基本碰不到,除非车间里堆了镁铝合金屑。
危险等级不是凭感觉定的,是查表定的。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录 C 按工业建筑给了一份危险等级举例,其中和车间最相关的一条是油品泵房:闪点低于 60℃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灌桶间算严重危险级;闪点大于等于 60℃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算中危险级。冷轧液压站常用的 L-HM 液压油开口闪点一般在 180℃ 以上,落在中危险级。但如果车间里存了闪点低于 60℃ 的清洗剂、稀释剂,那一小块地方就要单独按严重危险级划出来。
有三个定级结果和直觉相反,写台账前先把它们记住。一是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还有各种电缆廊道,按附录 C 属于中危险级,不是严重危险级。二是各工厂的总控制室、分控制室属于严重危险级,冷轧线的中央操作室、主电控室按这个走。三是钢材库房和堆场、不燃液体的泵房或阀门间,属于轻危险级。酸洗槽和酸罐区本身不是可燃物,但那里会析出氢气,选型时要按 C 类火灾考虑;如果厂里有独立的氢气站或氢气瓶组间,按附录 C 属于严重危险级。
选型这一步的现行依据是 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 10.0.1 条,它把原则压缩成七款: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同时适用 A 类和 E 类火灾的灭火器;B 类火灾场所选适用 B 类的,存在水溶性可燃液体(极性溶剂)且选水基型时要用抗溶性;C 类场所选适用 C 类的;D 类按金属种类和物态选专用灭火器;E 类场所选适用 E 类的,且带电设备电压超过 1kV 又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采用灭火器带电扑救;F 类场所选同时适用 E 类和 F 类的;场所里同时存在几种火灾时,要选能同时适用所有种类的。第一条"同时适用 A 类和 E 类"最要紧,车间里的固体着火点往往就在电缆、电柜旁边,灭火器必须能带电扑救。
落到具体型号上。车间通用区域选磷酸铵盐干粉(ABC 干粉),一具同时覆盖 A、B、C、E 四类,最省事。配电室、控制室、放精密仪表的房间,尽量用二氧化碳或洁净气体灭火器,原因是干粉残渣会糊在线路板和触头上,火扑灭了设备也废了。用二氧化碳要注意两点:室内狭小空间大量喷射会缺氧,灭完要马上撤;老规范另有"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口径。
这里有个常见坑:不要把碳酸氢钠干粉(BC 干粉)当万金油。它能灭 B、C、E,唯独灭不了 A 类固体。车间里如果只有 BC 干粉,木托盘、电缆绝缘、纸箱、油布这些固体一旦在烧,扑灭后容易复燃,等于一半的火场没有覆盖。同一场所选两种以上灭火器时,灭火剂还要相容,磷酸铵盐干粉和碳酸氢钠干粉混用会产生不相容问题,加之前先查清楚。
配置基准看 GB 50140-2005 表 6.2.1 和表 6.2.2。A 类火灾场所:严重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3A、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50 m²/A;中危险级 2A、75 m²/A;轻危险级 1A、100 m²/A。B、C 类火灾场所:严重危险级 89B、0.5 m²/B;中危险级 55B、1.0 m²/B;轻危险级 21B、1.5 m²/B。E 类火灾场所的配置基准不应低于该场所内 A 类或 B 类火灾的规定。场所里同时有 A 类和 B 类,两套基准都要满足。
基准要跟手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对上。按 GB 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的铭牌标注,常见规格是:4kg ABC 干粉 2A/55B/C/E;5kg 3A/89B/C/E;8kg 4A/144B/C/E;2kg 和 3kg 二氧化碳 21B/E;5kg 二氧化碳 34B/E。对应下来,中危险级单具最少 2A,4kg ABC 干粉刚好达标;严重危险级单具最少 3A,必须用 5kg 及以上,摆一具 4kg 的就不够。所以同一个车间里,普通区域 4kg 能用,油品泵房和主控室这类点位要换 5kg 起。判断依据是瓶身铭牌上的灭火级别,不是重量。
数量要算,公式在 GB 50140-2005 第 7.2 节:Q = K·S/U。Q 是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S 是保护面积,U 是上面表里的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K 是修正系数。K 的取法: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取 1.0;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0.9;只设灭火系统 0.7;两者都设 0.5;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取 0.3。算个例子,400 m² 的液压站按中危险级、A 类、只设了消火栓计算:Q = 0.9 × 400 ÷ 75 = 4.8A,计算值进位取整为 5A,配 5kg ABC 干粉(3A)两具就是 6A,够用。
保护距离是硬线,容易被忽略。GB 50140-2005 表 5.2.1:A 类火灾场所手提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严重危险级 15m、中危险级 20m、轻危险级 25m,推车式分别是 30m、40m、50m。表 5.2.2:B、C 类火灾场所手提式分别是 9m、12m、15m,推车式 18m、24m、30m。D 类另行研究确定,E 类不低于所在场所 A 类或 B 类的规定。规范还要求最不利点至少在 1 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长条形的酸洗线、大跨度的轧机区,中间位置到门口常常超过 20m,就得沿线增设设置点,而不是在门口堆数量。
布点还有几条硬要求,写在 GB 50140-2005 第 5.1 节。灭火器要放在位置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不能挡住疏散通道;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要设指示位置的标志;摆放要稳固、铭牌朝外;手提式宜放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顶部离地不应大于 1.50m,底部离地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另外两条和酸洗车间直接相关: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必须设置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按 GB 4351-2023,手提式干粉的使用温度范围通常标 -20℃ 到 +60℃。
数量分配上再补两条: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GB 50140-2005 第 6.1.1 条、第 6.1.2 条)。这两条合起来的意思是,一个区域不能只摆一具,也不能在门口一个点堆十具交差。
检查、维修、报废这一段,正是旧资料最容易把人带偏的地方。检查按 GB 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配置和外观全面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每半月检查一次,酸罐区和油库正好落在这条里。巡查按 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维修和报废的口径已经变了,GB 55036-2022 第 10.0.7 条只规定"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同时废止了 GB 50444-2008 第 5.3.2 条"出厂满 5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2 年维修一次"的强制性条文,维修周期改由使用单位自定,可参照团体标准 T/CPQS XF003-2023(出厂满 3 年首次维修,维修后干粉和二氧化碳最高再用 2 年、水基型 1 年)。报废年限仍是硬性,见 GB 55036-2022 表 10.0.8:水基型 6 年、干粉 10 年、洁净气体 10 年、二氧化碳 12 年;另有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表面积 1/3、筒体明显变形、器头有裂纹、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等九种情形,出现即报废。
最后一件事是把它当设备管起来。建一本台账,记编号、位置、型号、灭火级别、出厂日期、维修记录和下次报废时间;按平面布置图核一遍保护距离;重点部位按半月检查;到期报废的按等效替代原则换装。法规底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单位要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重点单位还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须认证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都不能用。
常见问题(FAQ)
问:冷轧车间的液压站,灭火器按严重危险级还是中危险级配?
答:答:看油的闪点。GB 50140-2005 附录 C 把闪点低于 60℃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灌桶间列入严重危险级,把闪点大于等于 60℃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列入中危险级。冷轧液压站常用的 L-HM 液压油开口闪点在 180℃ 以上,按中危险级配;车间里如果存放或使用闪点低于 60℃ 的清洗剂、稀释剂,那一小块要单独按严重危险级划出来。
问:高低压配电室要不要按严重危险级加大配置?
答:答:不必按严重危险级,但选型要留神。GB 50140-2005 附录 C 把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各种电缆廊道列为中危险级;被列为严重危险级的是各工厂的总控制室、分控制室,以及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的控制室、设备间。另外 GB 55036-2022 明确,带电设备电压超过 1kV 且灭火时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采用灭火器带电扑救,高压配电室要把断电和系统灭火措施做足,灭火器只作补充手段。
问:车间里配 4kg 的 ABC 干粉够不够?
答:答:要看危险等级。4kg ABC 干粉的灭火级别是 2A/55B,对应中危险级单具最小 2A 刚好达标;严重危险级单具最少要 3A,得用 5kg(3A/89B)或 8kg(4A/144B)才够。所以普通区域用 4kg 可以,油品泵房、主控室这类严重危险级点位要换 5kg 起。判断看瓶身铭牌上的灭火级别,不要只看充装重量。
问:灭火器摆在门口一排,为什么检查还说保护距离不够?
答:答:保护距离是按最不利点算的。GB 50140-2005 表 5.2.1、表 5.2.2 规定,A 类火灾场所手提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为严重危险级 15m、中危险级 20m、轻危险级 25m;B、C 类场所只有 9m、12m、15m;规范要求最不利点至少在 1 具灭火器保护范围内。长条形酸洗线和大跨度轧机区的中间位置到门口常超过 20m,正确做法是沿线增设设置点,而不是在门口堆数量。
问:灭火器"出厂满 5 年必须维修"这条现在还执行吗?
答:答:这条强制性规定已经废止。GB 55036-2022(2023-03-01 实施)第 10.0.7 条只要求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并废止了 GB 50444-2008 第 5.3.2 条关于出厂满 5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2 年维修一次的强制性条文,维修周期可由使用单位自定,也可参照团体标准 T/CPQS XF003-2023:出厂满 3 年首次维修,维修后干粉和二氧化碳最高再用 2 年、水基型 1 年。但报废年限仍是强制,水基型 6 年、干粉 10 年、洁净气体 10 年、二氧化碳 12 年。
问:酸洗车间湿度大、酸雾重,灭火器容易锈,能少配几具吗?
答:答:不能少配,但要做防护。GB 50140-2005 第 5.1.4 条规定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常见做法是放进灭火器箱(但不得上锁,见第 5.1.3 条),或选防腐筒体和不锈钢托架,同时缩短检查间隔,按 GB 50444-2008,罐区、堆场这类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每半月检查一次,重点部位还要按 GB 25201-2010 每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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