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厂这两年常被两拨人问碳足迹。一拨是外贸客户,要你提供出口产品的隐含排放数据;另一拨是国内的大客户和招标方,要看产品碳标识。厂里的答复往往是「我们自己算了一份」,对方看完不认。
问题出在「谁来算、谁来核、谁来发证」这三件事上。产品碳足迹不是企业自己写一份报告就能叫认证。这篇把国内标识认证和出口欧盟申报两条线讲清楚,重点说资格这一层。
先看通用的核算标准。GB/T 24067—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2024 年 8 月 23 日发布,2024 年 10 月 1 日实施,由生态环境部指导制定,是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的通则。以前各家机构各算各的,现在有了统一的底子。
通则规定了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功能或声明单位、量化方法的四个步骤和生命周期的五个阶段,还规定了产品种类规则的编制要求、核算边界的选取原则、产品碳足迹报告与声明的基本内容,以及鉴定性评审。想自己先摸个底,就按这本标准走。
政策底座是《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文号环气候〔2024〕30 号,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5 个部门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印发。
方案给了时间表。到 2027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要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出台 10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到 2030 年,核算规则标准增加到 200 个左右,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
方案点名的优先产品里就有钢铁,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电解铝、水泥、化肥也在名单上。钢管属于钢压延加工的延伸产品,走的是钢铁这一路,不用另起炉灶,也不必自己另写一套核算方法。
钢铁的专用核算规则已经在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 T/CISA 469—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产品》和 T/CISA 470—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炉短流程钢铁产品》,都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配套的还有 T/CISA 472—2024 铁合金。
这两本标准里有一句话很关键。适用范围明确写了「经热轧(锻)、冷轧或进一步热处理和表面处理加工的板材、棒材、线材、管材、型材」,钢管在列。换句话说,你手上这根钢管的碳足迹,跟上游粗钢的碳足迹是连在一张表上的,坯料从哪来,直接决定最后算出来多少。
2025 年 1 月 1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发布工信部联节函〔2025〕13 号,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共 15 项,钢铁占了三项,就是上面那几本。推荐清单的说明里还写了一句: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发布后,以国家标准为准。签长期合同的时候要留意换版。
再说国内的标识认证。依据是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文号国市监认证发〔2024〕85 号。文件把钢铁和锂电池、光伏、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等一起列为优先聚焦的产品。
2025 年 1 月,四部门公布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围绕锂电池、光伏、钢铁、电子电器等产品,形成覆盖全国 25 个省(区、市)57 个地区的试点网络,试点期限三年。钢管产量大的几个省份基本都在网络里。
2025 年 7 月,《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印发,一共 17 种重点产品。钢铁这一项拆成三行: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产品、电炉短流程钢铁产品、铁合金。
2025 年 9 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和 17 项产品认证专用实施规则。通用规则管机构的资质和人员,专用规则管具体产品的核算依据、认证单元和数据质量。
2026 年 5 月,第一批证书发出来,6 家企业的 7 种产品获证,覆盖锂电池、纺织品、电子电器、水泥、木制品五类。首批没有钢铁。钢管行业现在进场,不算晚。
下面进入资格这一层。想接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业务的机构,要满足通用实施规则里的九项能力要求。这九项里,头两项最难凑,也最容易被采购方一眼看穿。
第一项就是硬门槛:要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相应领域产品认证资质,并且取得从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试点资格。这两样缺一个,出的证书在市场上立不住。
第二项是人的门槛:机构要有 10 名(含)以上具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能力的专职认证人员,而且每个人要有两年及以上相应领域的产品碳足迹专业工作经历。
什么算专业工作经历,规则给了例子:实质参与相应领域的产品碳足迹科研课题、标准制修订、排放因子数据库研究、量化与核查、结果评价或者报告编写。看的是实际做过什么,不是证书数量。
规则里还专门补了一句:仅有温室气体核查员证书或者相关培训证书,不能认定为专业工作经历。拿一摞证去凑经历,这条路走不通。
其余几项也各有分量。管理制度要符合 GB/T 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还要能够满足 GB/T 27029《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要建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让认证全过程记录清晰、完整、可追溯;要建立与业务风险相适应的保险或者储备金;资信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对认证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
认证人员这一侧,规则说得也直接: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检查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并对认证活动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现场检查时,认证机构要委派具备相应产品领域专业能力、同时具备该领域产品碳足迹量化专业知识的检查员,必要时可以酌情配备技术专家。去跟机构谈的时候,可以直接问检查组里谁看工艺、谁看数据,对方答不上来就要多想一层。
认证怎么走,规则定了模式:初始检查加产品碳足迹核查加获证后监督,三步闭环。不是交份报告就发证。这三步里,产品碳足迹核查是到现场做的,报告只是它的产出。
企业这一侧也有前置条件。要建立符合《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的管理制度且运行满三个月,还要有代表性时间段的、认证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临时抱佛脚来不及,至少提前一个季度动手。
认证单元按生产场地划分。原则上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同一规格型号作为一个单元委托;同一产品同规格但生产场地不同,要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外购坯料和自炼坯料混着用,边界怎么切要提前跟机构谈清楚。
数据上有分层。规则要求优先采用实景数据,次级数据要经过验证;对初级数据提了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四项要求,其中完整性要求按最近 12 个月的生产统计数据、以年平均值提供。这跟厂里的月度报表口径对不上,得专门归集一套。
证书有效期 2 年,期间有年度监督审核,重点看降碳计划有没有落实、产品碳足迹有没有变化。按规则的口径,碳足迹涨幅超过设定阈值,证书会被暂停或者撤销。漂绿不是说说而已。
管理办法也在路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的写法比较硬:从事这项活动的机构要依法取得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机构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超出资质范围发证、出具虚假认证结论、减少或者遗漏认证程序、采信其他碳足迹报告代替现场检查和产品碳足迹核查、买证卖证和包过速成,都在禁止之列。等正式发布,游戏规则还会再紧一档。
另一条线是出口。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CBAM,依据欧盟 (EU) 2023/956 号条例,2023 年 10 月到 2025 年 12 月是过渡期,进口商只按季度申报,不用缴费;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开始真金白银补碳成本。
CBAM 覆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氢六个行业。进口商要向所在成员国主管机构申请成为授权 CBAM 申报人;除氢和电力外,年进口量在 50 吨以下的进口商可以免于授权,超过这个门槛就必须走完整流程。
时间表记一下。2026 年进口的货物,申报和 CBAM 证书清缴的截止日是 2027 年 9 月 30 日;CBAM 证书从 2027 年 2 月 1 日起开卖;2026 年一季度的证书拍卖价是 75.36 欧元/吨,由欧盟委员会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在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布。
钢铁目前只对直接排放收费,间接排放只申报不收费,但欧盟已经明确预计 2030 年后把间接排放纳入;2028 年 1 月 1 日起,还计划把 180 种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一并纳入。做钢管、管件、金属制品的,会落到扩围名单里。
出口这条线的核查方跟国内不是一套人马。CBAM 下的隐含排放数据要由欧盟认可框架下的核查机构核查,核查机构按所在成员国主管部门的要求登记。国内认证机构发的证书,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是好东西,但不能直接当 CBAM 的核查结论用。
还有一个常被老板忽略的点:买绿电不等于自动降碳足迹。按生态环境部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的口径,企业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并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要单独报告这部分电力消费量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绿色电力消费凭证》或者直供电力交易、结算的证明,并且明确规定不包括绿色电力证书;这部分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只拿着绿证宣称碳足迹降了,在核查里过不去。
电力排放因子怎么选,结果差得很远。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公告 2024 年第 33 号发布了 2022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 0.5366 千克二氧化碳每千瓦时,华北区域 0.6776,西南区域 0.2268;省级看河北 0.7252、天津 0.7041、江苏 0.5978、四川 0.1404。同样是自备电和网电混用的厂,选哪个因子,最后差出一大截。
组织层面的碳核查又是另一拨人。钢铁已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依据是环气候〔2025〕23 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2025 年 3 月 20 日印发,钢铁以 2024 年度为首个管控年度,覆盖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
所以一家钢管厂一年可能面对三拨人:企业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产品层面的碳足迹检查、出口欧盟的 CBAM 核查。三拨人的资格来源不同,报告不能互相顶替,签合同前先把对方是哪一拨问清楚。
落到操作上,找机构就问四件事:有没有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产品认证资质和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资格;专职认证人员够不够 10 名、两年经历拿不拿得出来;检查组里有没有懂本行业工艺的人;证书发出来以后年度监督怎么做。四个问题答不齐,就先别签。
厂里自己要准备的也不多。把炼钢、轧管、冷拔、镀锌各工序的能耗和物料台账按月归集起来;外购坯料、外购电力、外购蒸汽的凭证留好;合金元素含量按炉批核实。数据对不上,认证这一关过不去。
产品碳足迹这件事,算法是公开的,门槛在数据,也在资格。找对机构、备好数据、留好凭证,出口和内销各走各的道,别指望一份报告打天下。
常见问题(FAQ)
问:钢管厂做产品碳足迹,国内标识认证和出口欧盟申报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国内走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依据 GB/T 24067—2024 和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实施规则,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试点资格的认证机构发证,证书有效期 2 年。出口欧盟走的是 CBAM 申报,进口商是申报主体,排放数据要由欧盟认可框架下的核查机构核查。两套规则的核算边界和报告格式都不同,国内证书不能直接拿去当 CBAM 的核查结论。
问:什么样的机构才有资格做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答: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认证机构要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相应领域产品认证资质并取得试点资格,管理制度要符合 GB/T 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还要能够满足 GB/T 27029,同时具备 10 名以上专职认证人员、质量责任追溯机制、与风险相适应的保险或储备金和良好资信。产品范围以国家认监委统一发布的认证目录为准,第一批试点目录里有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产品、电炉短流程钢铁产品和铁合金。
问:厂里有人考了温室气体核查员证,能不能算碳足迹专业经历?
答:不能。通用实施规则规定专职认证人员要有两年及以上相应领域产品碳足迹专业工作经历,专业经历指实质参与科研课题、标准制修订、排放因子数据库研究、量化与核查、结果评价或报告编写等工作,并明确仅有温室气体核查员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不能认定为专业工作经历。代理机构拿证书数量来证明实力,可以直接否定。
问:碳足迹核算里的电力排放因子怎么选,买绿电能不能降下来?
答: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公告 2024 年第 33 号,2022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 0.5366 千克二氧化碳每千瓦时,区域和省级各有因子,河北 0.7252、天津 0.7041、江苏 0.5978、四川 0.1404,差别不小。关于非化石能源电力,现行核查口径要求企业提供《绿色电力消费凭证》或者直供电力的交易、结算证明,并明确不包括绿色电力证书,对应排放量暂按全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只买绿证就宣称碳足迹下降,核查通不过。
问: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证书有效期多久,期间还会查什么?
答:认证模式是初始检查加产品碳足迹核查加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 2 年,期间有年度监督审核,核查重点是降碳计划有没有落实、产品碳足迹有没有变化,碳足迹涨幅超过规则设定的阈值时证书可能被暂停或撤销。企业申请前,管理体系要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运行满三个月,并准备好代表性时间段的实景数据,数据以最近 12 个月的年平均值为准。
问:出口钢管的排放数据谁来核,国内机构出的报告欧盟认不认?
答:CBAM 下进口商是申报责任人,货物的隐含排放数据要由欧盟认可框架下的核查机构核查,核查机构按所在成员国主管部门的要求登记。国内机构出的产品碳足迹报告可以作为企业内部碳数据管理的依据,也可以用来和进口商对账,但不能替代 CBAM 要求的核查结论。稳妥的做法是从一开始就把两条线的数据口径分开建,别等申报时再回头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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