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厂里这两年有个挺常见的场面。一位轧钢班的老工人拿着“金属轧制工三级”证书去另一家厂面试,对方接过去翻了两下,问了一句:这证谁发的。问完就没有下话了。这话没有恶意,只是这几年的技能证书体系换过一次血,谁发、发给谁、在哪儿能查到,跟十年前完全不是一回事。
先把两条腿分清。钢管行业里的证书分两大类:一类是准入类,没证不能上岗,背后有法律法规撑着;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证明你有这个技能水平,企业用不用是另一码事。准入类这头,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归应急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证归市场监管部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另有主管部门。这几本证的考法、有效期、复审周期各归各的规则管,跟本篇要说的等级证不在一条线上。
水平评价类这边,2020 年那次调整幅度最大。按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之外,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73 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两批在 2020 年底前退完。2020 年 7 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那份退出通知里有一句很关键:退出目录之前已经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以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也就是说,老工人手上那本早年发的证不会作废,只是往后再考,走的是另一套名目。
退完之后,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一共 72 项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59 项(准入类 33 项、水平评价类 26 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13 项。13 项里跟钢管厂搭得上边的,只有“焊工”这一个名字下的两个子项,也就是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和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实施部门分别是生态环境部和国防科工局。厂里那道普通的手工电弧焊、埋弧焊,对应的职业是 6-18-02-04 焊工,早就不在目录里了。
政府从评价队伍里退出来,接手的是两拨主体: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020 年 11 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 号),把“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这个原则立了起来,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
2022 年 3 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 号),把这件事写成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使有技能等级晋升需求的人都有机会得到评价。
钢管厂里到底有哪些工种可以评价,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就有。买坯、轧管、热处理、酸洗、精整这一整条线,在 6-17 大类里排得比较密:轧制原料工 6-17-09-01,金属轧制工 6-17-09-02,金属材酸碱洗工 6-17-09-03,金属材涂层机组操作工 6-17-09-04,金属材热处理工 6-17-09-05。
接着往下数,还有焊管机组操作工 6-17-09-06,金属材精整工 6-17-09-07,金属材丝拉拔工 6-17-09-08,金属挤压工 6-17-09-09,铸轧工 6-17-09-10。做铸管的另有铸管精整工 6-17-03-03;机械加工那一头是焊工 6-18-02-04、金属热处理工 6-18-02-03、冲压工 6-18-01-12、镀层工 6-18-03-01。
大典里并没有“钢管工”这么一个职业。所以厂里那些比较细的岗位,比如成型、定径、平头倒棱,要按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上面的职业上去评价,这是人社厅发〔2020〕104 号给的路径: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按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想把已经成熟、用工量大的技能岗位推成新职业,也在这份文件的支持范围内。
等级序列从五级变成八级,是这轮改革里最直观的一处。原来的五个等级是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数字越大级别越低。人社部发〔2022〕14 号在这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序列。
往上增设是有前提的。只有原来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才能再往上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属于评聘产生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实行岗位聘任制,文件里写得很直白,不搞高级技师普遍晋升,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换句话说,八级里的后两级不是熬年头熬出来的。
具体到能不能报,现在看的是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人社厅发〔2023〕31 号)附录 5。五级/初级工的门槛是年满 16 周岁。四级/中级工有三条路径: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取得五级/初级工证书后累计满 3 年;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的路径更多。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取得四级/中级工证书后累计满 4 年;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满 1 年;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任一条都行。
再往上走两级更看年资。二级/技师:取得三级/高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或者取得初级职称后满 5 年、并且取得三级证书后满 1 年;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后满 1 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持三级证书后满 2 年也能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二级/技师证书后累计满 5 年;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后满 5 年、并且取得二级证书后满 1 年;或者取得高级职称后满 1 年。
规程里还有一句对企业很关键:企业自主评价的申报条件,可以结合工种岗位的特殊要求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无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的,企业可以参照规程自主开发制定评价规范,评价方式也可以灵活些,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业绩评审、直接认定都在可选范围里。
为什么有些证书出了厂门就不认,答案藏在发证主体里。企业自主评价面向的是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才面向社会劳动者。同样一张“金属轧制工三级”,如果是 A 厂自己备案、自己评、发给本厂职工,换到 B 厂,B 厂认不认要看它自己的用人制度。真正决定通用不通用的是两条:出证的机构和出证的职业(工种),是不是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的范围之内。
查证这一步最省事。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两类证书都纳入人才统计范围,都能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它们都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网址是 zscx.osta.org.cn 或 jndj.osta.org.cn,查询不受地域限制,也不收费。全国性的用人单位申请备案走的是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申报平台,网址 djsb.osta.org.cn;各省的评价机构目录由省级人社部门公布,实行动态调整。厂里招人、下游客户做供应商审核、投标时查资格,认的都是这一步。
这张证往上还能接职称。人社部 2020 年 12 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 号),明确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后满 3 年,可申报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后满 4 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对已经贯通的职称系列,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高技能人才参评的限制性条件。评审时看的是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这些实绩,但也有个门槛,参加职称评审要在现工作岗位上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待遇这头,人社部发〔2022〕14 号也写了硬话。要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把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可以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者按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上,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首席技师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
想自己发证的企业也不是想发就发。备案有明文条件: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拟评价的职业(工种)技能含量高且与本单位业务直接相关,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有其他稳定经费保障,设立评价机构并配备考评专家和工作人员,有与考评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自主评价结果还要与薪酬待遇挂钩。
评估这一关也绕不开。人社部门通过材料核验、现场察看、技术评估等方式,考察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技术资源、评价制度、评价保障等情况,结果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一编码、出具备案回执,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目录本身实行动态调整,不是备一次管一辈子。
最后提醒两个坑。一个是山寨证书。证书好不好使,看两处就够:职业(工种)在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里,或者是否在备案机构的评价范围里;证书号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不查得到。查不到,说得再好听也不算数。另一个是等级合并发放、包过免考这类说法。前面那份规程的附录里,每一级都写了年限和路径,凡是绕开年限、绕开评价过程直接卖高级别证书的,基本不用再看第二眼。
常见问题(FAQ)
问:钢管厂的轧钢工,现在考出来的证为什么不叫“职业资格证”了?
答:这类职业属于水平评价类。按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之外,73 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在 2020 年底前分两批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改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只剩 13 项。
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以前的职业资格证书,效力一样吗?
答:一样。人社部的口径是,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两类证书均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都可以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2020 年 7 月人社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还明确,退出目录前已经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问:钢管厂里哪些工种可以评等级,有没有“钢管工”这个职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里没有“钢管工”这一职业。钢管厂用得比较多的是焊管机组操作工 6-17-09-06、金属轧制工 6-17-09-02、金属材酸碱洗工 6-17-09-03、金属材热处理工 6-17-09-05、金属材精整工 6-17-09-07、金属挤压工 6-17-09-09、铸管精整工 6-17-03-03,以及焊工 6-18-02-04 等。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人社厅发〔2020〕104 号的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上述职业实施评价。
问:新八级的八个级别分别是什么,是不是谁都能往上升?
答:按人社部发〔2022〕14 号,序列是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往上增设有两个前提:只有原来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才可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这两个等级属于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通过评聘产生、实行岗位聘任制,文件明确不搞高级技师普遍晋升,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
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能不能拿去评职称?
答:可以。按人社部发〔2020〕96 号,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后满 3 年,可申报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后满 4 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对贯通的职称系列,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高技能人才参评的限制性条件,但参加评审要在现工作岗位上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问:怎么判断一张技能证书是不是“山寨”的?
答:看两处。第一,职业(工种)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之内,或者是否在经人社部门备案公示的评价机构和评价范围之内;第二,证书号和持证人信息能不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 或 jndj.osta.org.cn)上查到。这两个查询都不受地域限制、不收费。凡是宣称包过、免考、直接发高级别证书的,与《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附录里的申报条件都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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